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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实习记者李福勇 陈小庆)由于没有实行登记管理,电动自行车一旦肇事逃逸或被盗,给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和发还遗失被盗车辆带来较大难度。近日,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了《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这一规定将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新规定,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进行登记上户。
为此,记者走访了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所。所长张建荣告诉我们,资阳地区非机动车目前已突破10000辆。以前凡购买非机动车的车主,在过完“五、一”后自行到当地县交管所办理相关手续。 5月1日到8月1日期间未作登记上户的上述车辆,只作宣传教育,不作处罚。从5月1日起,上述车辆无论是否登记上户,如有违反交通规则者按《违法行为代码》进行处罚。
新规定中对40公斤以上的非机动车发红牌照,40公斤及以下的发绿牌照。登记时间规定在两个工作日内必须完结。
而大众关注的还是登记的收费价格。据了解,目前准确的价格还在进一步研究当中,在“五、一”前即将出台,登记的费用也是一次性付清。
希望有非机动车的车主及时到当地车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以免给今后的出行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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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管理规定下月施行 电动车须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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