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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 |
本网讯(实习记者陈小庆 李福勇)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尤其是以机动车辆为主的交通工具有了快速的增长。但由于公众交通安全意识滞后于交通安全要求的状况日益突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持续高发的交通事故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而且还给社会带来一系列不稳定因素。为了进一步创建平安资阳,建设和谐资阳,经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资阳市公安局共同研究决定,由各县(市、区)法院在所辖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审判庭,以实现事故处理与案件审理的快速对接。共同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雁江区交通事故审判庭于2008年2月22日入驻资阳市公安交警支队,由资阳市雁江区民事审判庭一名庭长、一名审判员、一名书记员构成。交通事故审判庭与资阳市公安交警支队各自独立履行职责,办案中相互配合。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雁江区交通事故审判庭共受理各类交通事故诉讼案件17件,诉讼标的180余万元,受理死亡赔偿争议案件4件,伤残赔偿争议13件,目前已开庭审理判决3件。
雁江区交通事故审判庭的成立进一步增强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外部监督,树立了公安交警和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同时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提高了交通事故案件结案率和调解自动履行率,减轻了办案民警的工作压力,案件质量明显提高。拓宽了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渠道和宣传力度。
交通事故审判庭以便民利民、构建和谐为主题,在公安交警和人民法院联动机制下,当事群众之间的矛盾易于消除,诉前财产保全更加快捷,更加方便群众,及时解除了当事群众的担忧和顾虑,更贴进民意,稳定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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