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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劳代罚”新模式 《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21-01-26 19:14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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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消息(记者 杨颜铭 摄影报道)记者了解到,《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2020年11月26日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为更好地宣传普及该《条例》,1月26日,资阳市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全面解读。

新闻发布会现场

“促进文明行为立法对于建立规范、鼓励、促进公民文明行为的长效机制,推进依法治国、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创建文明城市有着重要意义。”会上,资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水波谈到,条例的诞生,将对资阳市文明行为的促进、推进依法治市,提升城市品质发挥积极作用。

《条例》从酝酿、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到审议通过,经历了1年多时间。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广开言路、开门立法,通过多种形式吸纳群众参与、听取社会意见、充分收集民意,做到了民有所呼、法有所应。

《条例》共五章三十四条,主要有总则、规范与倡导、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五部分。通读条例记者发现,与省内其他城市相比,此次出台的《条例》罚则较少,是否会影响法律执行效果?对此,资阳市政府副秘书长邓爱华进行了回应,“《条例》涉及的罚则多是上位法已经明确,资阳按照精简管用的立法原则,对相同的法律条款不再重复,而是引用相关链接。”

例如在犬只管理上,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城区遛狗必须牵绳,携犬出户未束牵引绳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可处罚款;未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的,城市管理部门可罚款等。因而对这些不文明行为的法律责任不再赘述。

另外,大家颇为关注的,《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轻微违法行为人可以通过参加社会服务的方式来减轻或者免于罚款。资阳市文明办主任徐远鸿表示,这是基于前期深度调研,探索出的交通违法“五选一”治理方式,不同情况的市民可选择这种灵活的处罚措施。“这大大增强了执法的适用性,广大市民的认可度也得到很大提升。特别是通过轻微违法者以身作则引导教育,影响带动市民形成尊法、守法的意识,收到了很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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