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阳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违法占地、乱砍滥伐、野外用火等行为将遭罚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21-09-24 16:03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记者 杨颜铭 摄影报道)记者了解到,《资阳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已于2021年5月28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资阳中心城区山体保护迈入法治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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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
为更好地宣传普及该《条例》,9月24日,资阳市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全面解读。
“抓好《条例》贯彻实施,是落实我市生态发展战略和实现发展定位的客观需要,也是推进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发展的现实需要。”资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倪勋表示。
中心城区山体发挥着供绿、固水、净气等不可替代的重要生态作用。资阳设区建市以来,因城市建设发展拓展空间的需要,大量山体被开发利用,占用山体对城市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已经显现。因此,对山体实行严格保护,对破损山体加强生态修复迫在眉睫。
记者了解到,《条例》共分六章二十九条,包含总则、保护规划、保护与管理、修复治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如何深入贯彻实施条例,资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龚华表示,将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实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责任,实行网格管理、日常巡查、常态督查。同时,建立举报奖励、联动执法、公益诉讼等机制,构建部门联动、市区一体、齐抓共管的山体保护格局。
被保留下来的山体是一笔宝贵财富。《条例》规定:山体保护应当遵循生态优先、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社会参与和损害担责的原则。资阳将如何处理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统一?
龚华表示,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分类施策,因山制宜。在严格保护基础上,因山制宜制定绿化或利用方案,通过提高森林质量、建设生态游步道、打造城市公园等方式,充分发挥中心城区山体的生态价值和社会功能。同时,严格控制随意开发利用山体,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建设谁修复、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做到开发利用与治理修复同步进行,最大程度减小对山体的损害。
记者还注意到,《条例》明确禁止在山体保护范围内进行烧荒、野炊等野外用火,以及擅自砍伐林木、捕猎野生保护动物等活动,如违反相关规定,将面临警告、罚款、赔偿损失、补种树木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