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阳通报七个“严禁”和七个“一律”交通违法典型案例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22-02-23 19:51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王建军 报影报道)2月23日,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举行媒体通气会,通报资阳交警开展实施的七个“严禁”和七个“一律”工作情况及典型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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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通气会现场 |
据悉,资阳交警支队充分利用“网、端、屏”媒体矩阵,大力宣传交通违法行为七个“严禁”、七个“一律”内容和要求,不断深化宣传教育广度、深度,营造浓厚安全宣传氛围。1月20日至今,资阳公安交警向全市重点驾驶人推送短信70万余条,利用市级各部门、各县区、各乡镇、各村社的各类微信群、QQ群、“双微”平台及各单位工作人员、群众朋友圈转发量达40余万(条)。
据介绍,1月15日至21日,资阳市拘留符合交通违法处罚“七个一律”要求的机动车驾驶员22人,其中行政拘留20人(无证驾驶6人、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4人、准驾不符3人、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1人、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6人);2人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
据统计,春节以来资阳市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25起、死亡1人、受伤22人,同比去年春节分别下降32.43%、88.89%、33.33%。下一步,资阳市交警支队将持续深化要运用好媒体矩阵,不断深化宣传教育广度、深度,营造浓厚安全宣传氛围。将“七个严禁、七个一律”宣传作为一项硬措施,落实到单位、企业、社区、乡村、学校,推动“一村一栏”、农村大喇叭、商家店铺LED、出租车动态屏显等宣传手段落实落地,提升阵地宣传工作实效。
典型案例情况
犯罪嫌疑人唐某,男,1982年6月6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程度,出生地四川省安岳县,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户籍地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因犯交通肇事罪于2022年1月27日被安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2年2月10日被安岳县公安局逮捕。
2022年01月27日18时00分,孙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川M籍小型普通客车与相对方向行驶的唐某驾驶的川A籍小型轿车相撞后,孙某驾驶的车辆又与张某驾驶的川A籍小型轿车相撞,致三车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孙某驾车逃逸。乐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孙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罚款一千元并处行政拘留十日,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处罚款一千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合并执行罚款二千元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