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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乐至县司法局:诉调对接息纷争 司法确认护权利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21-05-24 15:21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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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消息(张玲 记者 杨颜铭)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乐至县回澜司法所坚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并与回澜法庭联合顺利调解了一起土地纠纷,彰显了司法行政为民情怀。

刘某与王某系邻居关系,原本亲如一家,却因多年来的土地纠纷渐行渐远,眼看纠纷越闹越大,5月10日,回澜司法所、回澜法庭通过诉前调解“破冰行动”,彻底化解了这两家长达20年的纠纷,最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据悉,20年前王某与彭某结婚后,将其户籍迁至彭某户上,并与邻居刘某私下协商,耕种了刘某承包的土地5.62亩。后在土地确权时指界人误将上述土地指认到了王某名下,刘某要求王某退还土地和相关地力补贴等,双方一直因此事吵闹不停。

调解现场

2020年6月18日,乐至县农业农村局、乐至县回澜镇农业服务中心及回澜某村干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于当日达成了土地纠纷调解协议,根据该协议书约定,相关职能部门已收回确权到王某名下的土地承包权,并将收回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到了刘某名下,约定王某将过去已领取的土地流转费全额退还给刘某。但双方对王某应退给刘某的土地流转相关金额存在争议,因此发生争执,后诉至回澜法庭,并由回澜法庭、司法所、村干部组成调解小组对双方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梳理出争议金额由三部分组成,并按照相关政策初步计算出2004年至2019年粮食补差款、2014年至2019年土地流转费、林场分红款共计2.2万元,刘某同意此方案,但王某和彭某却认为退还金额过高,调解员向两人解释去年的协议明确写清楚了王某需退还全部土地流转费,并经双方签字捺印,是合法有效的协议,王某逐渐认识到自己有履行协议的义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最终王某、彭某退还刘某土地流转费、粮食补差款、林场分红款等共计15000元,并约定了还款日期。

为使人民调解协议具备执行效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双方当事人当场向回澜法庭申请了司法确认,给这份调解协议上了双保险。这样,一场跨越20年的土地纠纷顺利被化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纷纷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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