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岳县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一起消费者“买气表却开据工时费发票”投诉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21-09-03 17:43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周春华 记者 杨颜铭)近日,消费者杨某手持一张天燃气安装协议和收费发票到安岳县市场监管局投诉,称某燃气公司存在乱收费的嫌疑。
杨某称,8月初,他家里天然气突然停气,燃气公司员工检查后告知,由于燃气表的电池起卤致使燃气表损坏不能正常使用,需要用户自己购买新表更换。杨某当即便按照该员工的建议,将换下的旧表拿到该公司收费处购买了新的物联网表,该公司的员工及时进行了安装。通气后,杨某闲下来查看缴费的单据时发现,该公司在购买气表时让他签署的一份安装协议中,协议收费内容并未体现燃气表费用,而是显示安装的各项费用527元,开具的税务发票则是工时费527元。杨某觉得纳闷,“明明工作人员说的是买气表费用527元,为什么发票会是安装工时费呢?”杨某向该公司咨询,该公司给出的解释是,由于工作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失误,开错了发票明细,可以调换发票,但是收费是没有问题的。杨某觉得解释不合常理,有乱收费的嫌疑,便到县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
安岳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立即对相关的协议、发票、检查清单等一一进行检查核对,发现该公司工作人员在让杨某更换气表时仅口头告知消费者气表属于人为损坏,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更换气表的程序,在购买新气表时也未明确告知收费项目,出具的安装协议和发票与更换气表的事实不符合,该行为不符合《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安岳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指正,督促该公司加强员工培训,并针对杨某的诉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该公司未按程序收取的工时费527元退还给杨某,杨某按照更换气表的安装费用给付该公司178元。杨某对调解结果表示十分满意,对安岳县市场监管局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履责尽职表示赞赏。
安岳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一定要对商品和服务的内容及收费项目进行仔细查看,对不确定和不合规的收费项目要及时提出质疑、予以制止,确保自己的消费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不受损害,做一个明明白白的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