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乐至县是全国第二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104个试点县之一,该县在推进改革试点过程中,聚焦“保障居住、管住乱建、盘活闲置”,构建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大保障体系,健全源头管控、过程监管、乱象整治三大管控机制,探索有序腾退、多元经营、整合利用三大盘活模式,推动宅改试点走深走实、见到实效。
突出“三保障”明晰权能 着力改实民生
近年来,乐至县聚焦保障居住,持续理顺农村宅基地权属关系,逐步完善“三权分置”体系。
“两会一书”保障所有权民主行使。指导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民主议事的方式制定《农村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对象认定管理办法》,召开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议农户资格权、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对象认定、建房选址和面积等;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会议,审议组集体经济组织议事合法合规性,据实核发《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对象认定书》,并报乡镇(街道)备案,作为农户建房审批依据,推动“个人审签”向“集体行权”转变,该经验做法被农业农村部网站刊载推广。
“一个名录”保障资格权精准认定。制定出台《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按照“以人确定、按户实现、一户一宅、面积限定”原则,动态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资格权人名录库,特别明确长期在当地生产生活的轮换工和已就地城镇化的人员具备资格权,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目前,全县已完成资格权人认定67万人。
“优化配置”保障使用权适度放活。统筹推进4个乡镇级片区15个重点村庄规划编制,强化规划刚性约束,从源头保障宅基地使用总量、农户建房需求和产业发展空间。制定《关于跨区域取得农户宅基地使用权的指导意见》《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指导意见》,在试点乡镇积极推动县内跨乡镇、跨村组有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等方式,建设跨区配置新村聚居点8个、农房120座,节余土地25.2亩。
突出“三管控”优化机制 着力改出规范
乐至县聚焦管住乱建,明确职能、建强机构、规范制度,以改革举措确保监督管控到位。
优化审批管源头。将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职能下放到乡镇(街道),整合乡村振兴办、自规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成立乡村规划建设和宅基地管理办公室,印发《农村村民建房(规划许可)审批管理工作流程》,将申请表、审批表、承诺书“三表合一”,审批时间缩短10个工作日。
上下联动管过程。构建县乡村组“四级联动”监管体系,县级成立动态巡查工作小组,整合农业农村、自规、住建等职能部门人员力量,定期督导巡查;乡级严格执行规划选址、开工放线、竣工验收“三到场”管理制度,履行执法职能;村级落实属地责任,明确1名村实职干部负责农户申请宅基地和建房各环节的审查把关;组级落实网格管理制度,实行开工及时报告、异常立即报告、每周定期报告,确保监管不缺位、过程全覆盖。
加快整治管乱建。按照“分类施策”“一户一策”要求,实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有序开展方案制定、政策培训、调查核实、风险防控等工作,对照住宅类房屋6大类问题30种情形处置政策,建立分类处置台账,稳妥有序开展乱占耕地建房图斑处置,已整治完成住宅类乱占耕地图斑108个。
突出“三盘活”用好闲置 着力改活效益
乐至县聚焦盘活闲置,探索利用新路径、新模式,向改革要成果、为集体谋利益、让农户增收入。
有序腾退盘活闲置宅基地。制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退出指导意见》,按照“依法无偿退出、自愿有偿退出”的原则,明确应无偿退出的“四类情形”和可有偿退出的“两类情形”,并制定宅基地使用权有偿退出补偿标准,现已完成宅基地腾退1283宗623亩,为产业发展和项目推进提供了用地保障。高寺镇因“地”制“宜”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新路子的经验被省宅改办推广。
多元经营盘活闲置农房。出台《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房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将农房抵押贷款风险补偿纳入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范畴,引导农户通过抵押贷款,发展农旅融合、乡村民宿等产业,劳动镇百花村村民获批全市首笔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制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流转管理暂行办法》,探索“农户+业主+企业”模式,引导农户将闲置农房自主或出租经营,实现就地兴业、增收致富,全县共盘活闲置农房275座,流转出租户年均租金收入达5000元,自主经营户年均经营性收入达7万余元。
整合利用盘活集体资源。探索农村土地资源盘活的新路径,由集体经济组织对有偿退出的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集体资源整合利用,采取资产出租、入股分红等方式,大力发展特色民宿和特色乡村旅游等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高寺镇清水村盘活集体资源,整体出租给“秋千王国”农旅项目,带动村集体经济组织2022年实现经营收入41.2万元,今年预计村集体经济可实现经营收入170万元。(供稿:乐至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