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雁江区司法局多措并举力促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21-05-21 10:20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陈腊梅 记者 杨颜铭)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雁江区司法局坚持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的原则,及时将学习成效转变为工作动力和实效,雁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大便民”活动,多措并举力促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今年以来,共受理案件316件,农民工讨薪139件,老年人13件,残疾人7件,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便捷受理审查。建立农民工绿色通道便民运行机制,将农民工讨薪案件受理申请延伸至辖区司法所,同时在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司法所设立农民工维权窗口。实现“智慧司法”线上同步受理。为农民工就近申请法律援助、获得专业律师解答咨询上提供了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完善指派制度。一方面,根据《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要求。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指派具有3年以上刑事辩护执业经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对未成年人案件指派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生理特点的律师担任辩护人外,还根据案件性质类型、律师专业特长、受援人意愿特点等,合理指派承办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服务。确保指派及时有序,提升受援人满意度。另一方面,认真贯彻《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四川省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的通知》,在指派案件时针对不同的案件类型,将分别复印案件评分细则作为指派材料之一,使得承办律师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职责、任务、程序、方法、完成期限及质量要求等。
跟踪办案流程。首先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受援人和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的权利义务和监督电话等;其次跟踪办案进程。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受援人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再次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群体性法律援助案件、有较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法律援助案件,要求承办律师所实行案件集体讨论,对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在分析研究中准确确定案件当事人主体、法律关系、法律的适用,确定承办方案,确保办案的质量和效果。
落实旁听回访。一是组织旁听案件审理,直接监督律师办案情况。二是通过电话回访受援人,了解律师办案情况、受援人的评价,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懈怠办案、索取财物等违法违规现象。三是走访案件的承办机关。定期走访听取他们对法律援助承办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案质量。通过个案的有效监督起普遍的警示作用。3月,区司法局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1件。今年以来电话回访受援人37人次。
检查卷宗质量。安排人员积极督促案件归档,严格按照要求审查卷宗内容,查看卷中材料是否齐全、谈话笔录、调取证据是否符合要求,起(上)诉述、答辩状、代理词、辩护词等法律文书使用法律是否正确等,确保在归档环节实现一次质量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案卷退回补正,案件质量合格的才发放办案补贴。3-4月,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自查、互查、分管领导查的方式,对部分已结案件进行质量评定,并针对10个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此外,4月下旬,资阳市区县案件交叉评查小组评查法律援助案件3件。
规范补贴发放。区司法局实行法律援助案件补助同意发放制度。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所在案件结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卷宗归档,并将纸质案卷交至区法律援助中心,由区中心向区司法局提交案件补助审批表,经司法局审批通过后按规定及时发放。